一、客户服务
1、各系统功能“常见问题”解答文档将定期更新至录入界面,帮助企业快速解决问题。
2、操作疑问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860703、南通船舶联检系统业务交流群,群号:326855824,进行反馈。
3、系统更新调整会通过业务交流群告知各企业。
4、每周三、五下午14:30-17:30业务培训,请需要参加的企业在群里报名。
二、操作说明
(一)进港业务,包括进港预报、进港确报、进港总申报、检验检疫、移交代理。
1、进港预报(进口岸申请)
1.1进港预报主要由海事审批,在船舶到港前7天(航程不足7天的,在驶离上一口岸时)需向海事进行船舶进港预报,预报的主要内容包括:船舶基本资料,本航次基本信息,载货和旅客信息等。
1.2海事审批的主要数据都是在申报单里以附件形式提交的。
1.3录入操作:
1.3.1在“船舶资料”通过船名、IMO号、呼号查询,选择需要申报的船舶。
1.3.2“船舶资料”查找不到该条船舶的数据时,企业需在“基础数据”里新增。
1.3.3将“申报单”、“普通物品”、“保安信息”、“船舶概况报告单”按要求填写完整,相关单证通过“附件上传文件”处上传,在线加盖电子印章后申报。
1.3.4海事审批通过后,系统自动生成“保安信息”和“进港预报单”,企业可以自行打印。(安装电子签章控件和打印控件的相关资料在已上传至群文件)
2、进港确报(进口岸预申报)
2.1进港确报在船舶进口岸前24小时内,需向海关、国检和边防进行相关数据的申报。
2.2录入操作:将船舶信息、航次信息、到港信息及船员名单、船员物品等内容进行录入申报。
2.3边防、海关、国检申报要求
2.3.1边防、海关
(1)船员名单是参照海关和边防的要求实现的。
2.3.2国检
(1)食品清单是根据国检要求实现的,产地要求必填,这个数据是跟疫区有关的,国检查验时需要参考食品来源的疫区情况。
(2)“航次摘要”,从进港预报中带入,这里不好编辑,根据国检要求,船代要确定"发航港",规则是:本航次的第一装货港为发航港。
(3)“总申报单”中国检要求填写预到日期、预靠码头、预靠泊位、预离日期、靠泊时间、靠泊码头、靠泊泊位。
3、检验检疫
3.1检验检疫为国检业务,功能包括检验检疫申请、压舱水申请、船员疾病监测申请业务申报。
3.1.1“检验检疫申请”,在进港确报(进口岸预报)国检审批通过之后至离港总报国检审批通过之前,企业可多次申请检验检疫。
3.1.2“压舱水申请”在进港预报国检审批通过后至出港确报国检审批通过前向国检申报。
(1)录入操作
a、选择压舱水申请菜单,在“在港船舶”中选择申报船舶进入录入界面,将“压舱水申报”和“压舱水申报明细”相关数据填写完整后保存。
b、在“压舱水申报”中“何地装入”必须符合下面的格式,国名+地区名称。
(2)无纸化操作
a、编辑刚保存的压舱水记录。分别点击打印压舱水,和压舱水明细,如图-15。
b、第一次操作需安装插件,单击安装就即可如图-16所示,安装完成后如图-17所示。
c、将“压舱水”和“压舱水明细”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,点击左上角的存储按钮,将文件保存到本地。
d、将以上的两个文件转换成pdf格式加盖签章后上传申报。
(3)国检审批通过后,企业可将两个文件下载发送给海事。
3.1.3“船员疾病监测申请”,在进港预报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该项业务的申报。
(1)录入操作:
a、选择船员疾病监测申请菜单,在“在港船舶”中选择需要申报的船舶,如图-19所示。
b、进入录入界面,“*”为必填项。其他录入要求:患者基本信息由船员名单中带出、“上船时间”填写格式:YYYY-MM-DD、“就诊原因”在方框中进行勾选、“申报人信息”进行勾选,相关数据填写完成后保存申报,操作如图-20所示。
4、抵港报和进港单证(进港总申报)
4.1录入操作
4.1.1进港总申报->未申报->选择进入录单界面。
4.1.2将总申报单、船员名单、货物申报、船用物品、航海健康、其他箱货等内容进行录入申报。
(1)总申报单、船员名单、货物申报的相关数据从进港确报带出,可修改增补。
4.2海关、国检申报要求
4.2.1海关:主要审批总申报单、船员名单、货物申报、船用物品、航次摘要。
(1)总申报单填写时企业需注意“靠泊时间”和“抵港时间”的填写,因抵港时间和港税和钱有关。
(2)抵港报系统自动通过,进港单证由海关人工审批。
4.2.2国检:主要审批总申报单、船员名单、航次摘要、航海健康。
a、“航次摘要”需填写装/卸货物名称、有无食物上船、有无注入压仓水、有无人员上船。
4.3无纸化操作
4.3.1在“已申报”列表中选择需要无纸化申报的船舶名称,并按照图-23所示双击选中的单证进行签章操作。《检验检疫申报单》、《船员名单》、《船用物品》、《航次摘要》、《航海健康》、《FREE PRATIQUE》、《免控证书》为进港总申报所需向国检提交的单证。
4.3.2具体签章操作如下:
a、如下图所示,点击1处打开虚拟打印机,点击2处将文件以PDF格式存储到本地。
b、如下图-25所示,在开始菜单中找到签章工具,打开。签章保存,返回申报页面上传即可。其它国检需要提交的文件照以上方法制作。
4.3.3将以上签完章的单证上传到“进港总申报”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。
5、移交代理
5.1同一条船舶进、出港有不同代理的,在进港总申报后至离港申报前,可以进行移交代理业务操作。
5.2录入操作:
5.2.1进港总申报后,由负责进港业务的船代提出申请,在“可移船舶”的列表中选择需要移交的船舶。
a、进入录入界面,选择需要移交的代理后保存即可。
5.2.2下一家船代在“可接船舶”接收数据即可对后续出港业务进行申报。
(二)在港业务,功能包括船舶计划、船舶航行计划
1、船舶计划,功能包括船员换班、换班船员携带物品申请、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。
1.1船员换班
1.1.1船舶换班申报时间节点:在进港总申报审批通过后至出港确报审批通过前。
(1)船员需要上下船舶的,需向边防进行船员换班申报。
(2)上下船携带物品需向海关申报。
1.1.2录入操作:
(1)选择菜单“船员换班”,点击“未申报”,列表中显示的是进港总申报审批通过后的数据,点“选择”进入录入界面。
(2)勾选下船船员、录入上船船员信息和携带物品信息等内容后申报即可。
1.2换班船员携带物品申请
1.2.1换班船员携带物品申请为国检业务,在进口岸预报国检审批通过后均可申报。
(1)录入操作:点击“未申报”按钮进入列表,选择需要申报的船舶进入申报界面。
(2)录入要求:
a、“*”为必填项。
b、“携带物品船员”可从船员名单中选择,也支持人工录入。
c、系统设置默认船员携带物品为电脑一台,衣服若干,默认的数据可进行修改和添加,也可选择人工录入。
d、可录多个船员,但每个船员都必须有携带的物品。
(三)离港业务
1、离港预报(出港预报)
1.1离港预报在船舶离港24小时前,需向各查验单位进行业务申报。不足24小时的,可在船舶在港时申报。
1.2录入操作:
1.2.1菜单选择“离港预报”在“未申报”列表中选择需要申报的船舶进入申报界面。
a、总申报单和船员名单是从进港总申报单中带出,可添加修改操作。
1.2.2新造船舶和内贸转外贸船舶的出港预报请从“特殊船舶出港”中申报。
a、菜单中选择“特殊船舶出港”,在“船舶资料”列表中选择需要申报的船舶,进入申报界面,按要求填写申报即可。
1.3离港预报船期的信息提交海关,船员名单提交边防。
2、离港总申报(出港确报)
2.1离港总申报在船舶正式离港前,需向口岸相关查验单位申报。
2.2录入操作同离港预报。
2.3单证审批部门
2.3.1海关业务主要包括总申报单、船员名单、货物申报、船用物品、航次摘要。
2.3.2国检主要审批“航海健康”。
(1)无纸化操作
a、离港总申报无纸操作同进港总申报。国检要求上传的附件包括:《检验检疫申报单》、《船员名单》、《航海健康》,出港卫生检疫证书(直航)。
3、离港联系单
3.1“离港总申报”录入申报后,外国籍船出港、出境、中国籍船出境即可申请《出口岸手续联系单》。
3.2海关、国检、边防、海事四家单位通过采用CA电子签章进行审批。
3.3离港总申报四家查验单位各自审批通过后,才可以审批离港联系单。【四家查验单位各审各的,互不影响,如国检离港总申报审批通过后,就可审批离港联系单,其他三家离港总申报是否通过不影响】
3.4离港联系单在海关、国检、边防分别审批通过后,由海事最终审批是否通过和出具出口岸许可证。
3.5离港联系单的审批时间以第一家审批单位的审批时间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