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企业操作疑问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860703、一站式申报服务平台QQ业务交流群229208755或加贸辅助系统QQ业务交流群474885903咨询。
2、系统更新调整、海关申报要求等相关通知会通过以上的业务交流群及时告知各企业。
3、每周三、五下午14:30-17:30电子口岸安排业务培训,请需要参加的企业在群里报名。
1、内销台账包括内销集中申报、内销发货记录、内销申请
1.1内销集中申报
1.1.1内销集中申报,每一年向海关申报一次,海关审批通过后,数据如有修改,可进行变更。
1.1.2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操作页面。
1.1.3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,红色方框为必填项,选择保金或保函并勾选企业承诺。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保存,其他页签才可编辑【企业缴纳保金可以选择:1、缴纳保证金2、缴纳保函,如图-2所示】
1.1.4委托书,企业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保存即可。
1.1.5委托书签章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将数据发送给海关进行审批。
1.2内销发货记录
1.2.1内销发货记录,将本月需要办理内销申报的数据清单向海关进行备案。数据可修改重复发送。
1.2.2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操作页面,先下载标准模版整理相关数据。【如图-8红色标记处下载】
1.2.3保税加工货物内销“集中申报”发货记录表,表头红色为必填项,填写完整保存后,导入相关信息,点击提交海关即可将数据发往海关。
1.2.4 “集中申报”发货记录表数据导入步骤:点击导入出现以下页面,浏览—>上传数据并检验—>生成正式单据(覆盖)即可。
1.3内销申请
1.3.1内销申请,申报的数据范围不能超过发货记录清单。
1.3.2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操作页面。先下载模版,整理相关数据。
1.3.3申请表单,红色方框为必填项,手册号填写后自动带出企业名称。内销金额超1万人民币的,需要填写内销批准证号,保存后系统自动同步商务局下发的内销批准证电子数据。
1.3.4内销征税联系单,红色方框为必填项,其他数据手动录入或使用模板导入,导入步骤同内销发货记录。
1.3.5随附单证,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此页中填写单证名称并上传相关单证。
1.3.6委托书,企业补充相关信息后点击“保存”即可。
1.3.7在签章页进行盖章
1.3.8内销征税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后,企业点击“提交”按钮将数据发送海关。
1.3.9海关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有异议的,可向企业发起“质疑通知书”、“磋商通知书”、“估价告知书”、“磋商记录表”,要求申报或情况说明。【可在列表的红色标记处查看,企业可以根据数量的变化来判断海关端是否再次发送通知书】
1.3.10在查询列表中查看到海关发起的通知书,打开后页面会多出一个价格磋商通知书页签,如图-21所示,点击该页签直接编辑列表中的数据,可查看到企业下一步操作的具体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