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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销台账操作说明
作者:客服04 发布日期:2021-01-25 11:00:12 浏览次数:20267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】

一、客户服务

1、企业操作疑问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860703站式申报服务平台QQ业务交流群229208755或加贸辅助系统QQ业务交流群474885903咨询

2、系统更新调整、海关申报要求相关通知会通过以业务交流群及时告知各企业。

3、每周三、五下午14:30-17:30电子口岸安排业务培训,请需要参加企业在群里报

二、操作说明

1、内销台账包括内销集中申报、内销发货记录、内销申请

1.1内销集中申报

1.1.1销集中申报,每一年向海关申报一次,关审批通过后,数据如有修改,可进行变更。

1.1.2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操作页面。

1.1.3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,红色方框为必填项,选择保金或保函勾选企业承诺。相信息填写完整保存,其他页签才可编辑【企业缴纳保金可以选择:1、缴纳保证金2、缴纳保函,如图-2所示

 

1.1.4委托书,企业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保存即可

 

1.1.5委托书签章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将数据发送给海关进行审批。

 

1.2内销发货记录

1.2.1内销发货记录,将本月需要办理内销申报的数据清单向行备案。数据可修改重复发送

1.2.2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操作页面先下载标准模版整理相关数据。【如图-8色标记处下载】

 

 

1.2.3保税加工货物内销“集中申报”发货记录表,表头红色为必填项,填写完整保存,导入相关信息,点击提交海关即可数据发往海关。

1.2.4 “集中申报发货记录表数据导入步骤点击导入出现以下页面,浏览—>上传数据并检验—>生成正式单据(覆盖)即可。

1.3内销申请

1.3.1内销申,申报的数据范围不能超过货记录清单。

1.3.2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操作页面。先下载模版,整理相关数据。

 

 

1.3.3申请表单,红色方框为必填项,手册号填写后自动带出企业名称。内销金额超1万人民币的,需要填写内销批准证号,保存后系统动同步商务局下发的内销批准证电子数据。

 

 

1.3.4内销征税联系单,红色方框为必填项,其他数据手动录入或使用模板导入导入步骤同内销发货记录。

 

1.3.5随附单证,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此页中填写单证名称并上传相关单证。

 

1.3.6委托书,企业补充相关信息后点击“保存”即可。

 

1.3.7在签章页进行盖章

1.3.8内销征税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后,企业点击“提交”按钮将数据发送海关。

 

1.3.9海关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有异议的,可向企业发起“质疑通知书”、“磋商通知书”、“估价告知书”、“磋商记录表,要申报情况说明。【可在列表的红色标记处查看,企业可以根据数量的变化来判断海关端是否再次发送通知书

 

1.3.10在查询列表中查看到海关发起的通知书,打开页面会多出一个价格磋商通知书页签,如图-21点击该页直接编辑列表中数据,可查看到企业下一步操作的具要求。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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